“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凉茶的商标纷争

阅读:26 2025-05-10 09:13:38 来源:望品臣 作者:望品臣

在国内饮品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王老吉”与“加多宝”围绕红罐凉茶展开的商标纷争,无疑是一场备受瞩目的商业大战。这场纷争不仅深刻改变了凉茶行业的格局,也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生动的案例与深刻的教训。

王老吉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28年,由王泽邦创立,在广州靖远路开设第一家凉茶铺。凭借独特配方和显著功效,王老吉深受大众喜爱,成为公认的凉茶始祖。1956年,公私合营,王老吉收归国有企业,最终划归广州药业集团旗下,而香港的王老吉则由王氏后人继续经营。1993年,香港鸿道集团获得香港王老吉后人授权,被允许永久使用王老吉的配方,其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也共享这一成果。1995年,陈鸿道创立加多宝公司,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加多宝。1997年,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正式开启合作。在加多宝的精心运营下,通过“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经典广告语,王老吉凉茶迅速风靡全国,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品牌价值飙升。

然而,看似亲密无间的合作背后,危机悄然潜伏。2001 - 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行贿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李益民,非法将商标使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广药集团的合法权益,也为后续的品牌纷争埋下了隐患。2010年,广药集团发现问题后,向鸿道集团发律师函,指出李益民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2011年,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2012年,仲裁裁决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此后,加多宝虽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书,但被驳回。同年,广药集团收回商标使用权后,随即推出红罐王老吉,市场上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同时销售的局面,由此引发了双方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也就是备受关注的“红罐之争”。

加多宝认为红罐外包装由自己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标”的部分属性,即使“王老吉”商标已判属给广药,但外包装与商标可以分离,理应属于自己,广药的行为损害了知名商品特有包装等权益。而广药却认为王老吉商标与外包装不可分离,王老吉商标既已归属广药,包装同样也随之归属广药,所谓知名商品指的仍是“王老吉”,而非“加多宝”。2012 - 2018年间,双方在北京一中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多地展开多轮诉讼。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红罐包装装潢权益由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加多宝借此机会重启红罐生产线,并推出全新的PET瓶包装。

除了“红罐之争”,双方在广告语方面也纷争不断。加多宝推出“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广药集团认为这些广告语构成虚假宣传,会误导消费者,让人以为两者是同一个产品,或者王老吉已经改名为加多宝。2012年12月,广药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中院于2013年1月发布诉中禁令,要求加多宝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经过多次审理和复议,法院最终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并赔偿广药集团1000万元,同时要求加多宝公开道歉并承担合理费用 。2014年6月,王老吉再次起诉加多宝虚假宣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加多宝的上诉。

这场长达十多年的商标纷争,让王老吉与加多宝两家企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大量的精力、资金与资源被消耗在诉讼之中,限制了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在口味、包装等方面长时间“停滞不前”,市场份额被“和其正”“统一”等竞争对手挤压,加多宝的上市梦想也愈发遥远。而王老吉和加多宝深陷诉讼,忽视了市场趋势变化和消费者需求升级,凉茶行业整体营收呈现下滑趋势,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纷争落下帷幕,但留给企业和行业的思考却意义深远。它警示着所有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要严守法律底线,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合规使用。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在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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